由一瓶“果缤纷”想到的
前几个月的一天,我在人人乐超市买了一瓶2.5L容量的可乐,那可乐的瓶子上挂着
一个牌,上面说购买此饮料可获赠500ml“果缤纷”一瓶,事实上,我正是被这牌子所诱
惑才购买了那可乐。
可是,当我向服务台、售货员询问此事时,竟被告知“不知道有这个活动,请明天
再来问”,我当时想“你们TMD这不是欺诈消费者么!?”于是乎,我不得已向售货员发
了飚---“我明天不会专门再来!去把你上司叫过来!”---最后,终于一个有点权限的
人放了出来,告诉我“赠品已送完,请明天再来。如果明天还没有,我愿意个人出钱送
您一瓶”。到这时为止,已经浪费了我接近半小时的时间,但我看在这位“有点权限的
人”态度尚可,便没有深究。
两天后,我又去人人乐购物,如愿得到了我的“果缤纷”。
这是件小事,但是后来我反思它,却令我很难过。因为如果那服务员的态度恶劣,
并拒绝兑现呢?---好,作为一个消费者,我可以向他的上级单位甚至总公司抗议,可如
果这是一个无赖公司呢?---果真是那样的话,我没有勇气继续深究了,毕竟打官司需要
一些钱。但是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是更残酷的事情,就是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,在
国内,我们可能享受不到。因为超市之所以那么“大方”的要赠送给我们礼品,是竞争
压力促使的,而在人口密集的国内,超市也有点供不应求、竞争不足。就好像对于我来
说,如果不去人人乐购物,舍近求远去华润或者大润发,给我带来的只有不便。
除此之外,我还联想到更为严肃的问题,就是公民意识的问题。有人可能早就想骂
我,“你这个傻逼,不就是一瓶果缤纷么?”---这就是公民意识的问题,我要反问一下
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呢?权利,从来都不是别人赋予的,而是自己争取的。
我的联想很丰富,所以我又联想到两个月前参加职工接见日的事情,当时我曾向董
事长先生严肃的提出工资低的问题。事后我向其他同事描述此事,他们大多一幅不屑一
顾的神情,口里说:“没意义”、“没用”,我甚至看到个别人脑子里已经浮现出“傻
逼”二字。可是你没试过,没争取过,怎么知道没用呢。至少我要让董事长知道,下面
的人不说话不代表没意见!(事后证明,到现在为止我的意见的确没意义,不过交谈中
董事长本人认可了这个现状,此事中还掺杂有工会的花瓶地位,我实在不屑说它)。
前些天看李敖的节目,讲到陈文茜评价李敖是中国最后一个知识分子了,我听后心
里深处很感动,也很难过,因为李敖已经老了。而陈文茜所定义的知识分子,李敖身上
所具备的那种东西,就是“一股气”。
我们国人缺少的就是这股气!
本文永久链接 http://www.tangblog.info/2009/09/11/a_bottle_of_Fruit_Fun.html
最新评论